问题 | 交通事故护栏谁修谁出钱 |
释义 | 撞坏护栏这种是单方事故。但是这种事故也要报警,之后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有这个认定书之后,保险公司才能办理保险理赔业务。还要联系护栏的产权单位,确认费用之后,由保险公司支付维修费即可。也可以和路政方面达成协议来进行赔偿,一般修理的话是路政方面进行。 一、交通设施的对象范围 从现实生活中来看,对交通设施的对象范围可以具体分为以下五种 一是正在使用的铁路干线、支线、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线路、地下铁路和随时可能投入使用的备用线以及线路上的隧道、折梁和用于指示车辆行驶的信号标志等; 二是用于公路运输的公路干线及支线,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地方公路以及线路上的隧道、桥梁、信号和重要标志等; 三是用于飞机起落的军用机场、民用机场的跑道、停机坪以及用于指挥飞机起落的指挥系统,用于导航的灯塔、标志等; 四是用于船只航行的内河、内湖航道,我国领海内的海运航道、导航标志和灯塔等; 五是用于运输、旅游、森林采伐的空中索道及设施等。 二、损毁公共设施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损毁公共设施行为: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建设过程中,公共设施属于为国民经济运行、产业发展、居民生活提供交通、通讯、能源、水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性服务的设施。 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公共设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决定着经济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而在现实生活中,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如盗窃电力设施,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公共安全,必须给予相应的法律处罚。 根据本条的规定,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的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行为。这里的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等手段窃取,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损毁,是指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者过失损坏或者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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