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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国专利在中国受保护吗
释义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国外申请的专利,如果不是国际专利,且没有在国内申请专利,则不受保护。因为专利本身具有地域性,专利权的取得要经过申请,经一国专利行政部门的授予后,才在该国所管辖区域内享有垄断的权利,因此,就会存在中国专利、美国专利。在中国申请了专利,享有专利的垄断权,但如果在他国不申请专利,该专利在他国就得不到保护,可以被人任意使用。
    一、专利权的定义和授予专利权的区别
    专利权的定义和授予专利权区别是: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指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
    没有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记录。
    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征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征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二、专利的特点有哪些
    专利的特点,具体如下:
    1、具有独占性:也称垄断性或专有性、排他性,专利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专有权。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只有以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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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