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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银行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如何办理?
释义
    借款合同丢失的,可以去找当时的贷款银行,要一份借款合同复印件,要求银行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也可以去当时办理抵押公证的公证处,要一份借款合同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丢失怎样办?
    你所咨询的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丢失这种情况,有了以下的处理方法。合同丢失问题不大,因为你所持的合同是给你本人的那份,其他的还在生源地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和银行,理论上不会影响贷款审核发放。关键是签合同时给你要你交到学校的受理证明是否在,如果那份东西也丢了,高校就无法为你做电子回执录入确认,你的贷款审核也就中止了。
    当然贷款合同上有一些信息比如你的账号之类的,如果没有记录下来会对以后的还款有所影响。所以建议你到当初签订合同的生源地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说明情况,合同丢失的可复印一份原件以便明确合同上的一些信息,受理证明丢失的,要重新开具。
    借款合同掉了怎么办,银行借款合同掉了怎么办
    借款合同掉了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协商重新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如果债务人不配合签订的,则债权人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事实的存在,如下列证据:
    一、借款时的录音、录像资料。
    二、借款时在场第三人的证言。
    三、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催促对方还款,对方承认借款事实的电子数据证明。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借条丢失怎么能要回借款?
    1、借条丢失了,出借人要要回借款,可以在借款人偿还借款的时候出具收条,或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重新签订一份借条,如果对方不同意且不偿还借款的,则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贷款借款合同纠纷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借款合同纠纷分为民事纠纷、商事纠纷、金融纠纷三类。民事纠纷的借款合同俗称民间借贷,也就是自然人之间发生的借贷关系。而商事纠纷往往是发生在自然人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而企业或者自然人与金融机构发生的借款纠纷属于金融纠纷。这三种借款合同纠纷落实到法院,由不同的业务庭进行审理,分别是民事庭、商事庭和金融庭。我只能从律师的角度,告诉大家,如何准备借款合同纠纷的起诉或者应诉,会让你的胜诉概率更高,至于怎么判决属于法院的司法裁量权,我作为律师是不能加以判断的。第
    一、真实有效的借款合意以及借款事实都是非常重要的,提供借款合同、借条以及银行流水或者现金收据,这些原件都是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对于现金交付的,我这里多说几句,拿上海为例,司法实践中,超过5万元的现金交付,建议诉讼时配合其他的间接证据来证明给付事实,否则法院难以予以认定。第
    二、有还款事实的,须递交还款明细予以证明已经全部或者部分归还借款的事实来抗辩对方的诉讼请求。第
    三、对于利息的约定,如果年利率超过36%的,可以要求法院对于超过部分进行返还。第
    四、如果法律关系互相交叉甚至民刑交叉的借款合同纠纷,我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予以办理。
    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55%,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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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10: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