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党在实现奋斗目标的过程中,必须积极吸引群众跟党走,并把那些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以壮大组织力量。但吸收是有条件的;一方面,党规定出一定标准作为吸收和发展党员的条件一方面,要求入党又完全是以自愿为基础的,不允许有任何的强迫性的成分。这表明既不是所有要求入党的人都可能入党,也不是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必须入党。因此,党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