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不需要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才会采取传唤的,所以检察院传唤当事人一般是不会羁押的。如果提问者涉及犯罪的,司法机关会依法侦查,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同时,既然司法机关没有追究,那么说明当事人不属于共同犯罪的当事人,也不属于从犯或者胁从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