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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的土地可否进行第二次抵押
释义
    可以再次抵押,首先需要有贷款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土地价值进行重新评估;
    然后以评估价值超出原抵押担保债权的超额部分作为第二次抵押的部分。第二次抵押需要再行办理他项权证。
    一、抵押物价值一定要超过担保债权数额吗
    抵押物的价值不是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也可以等于。我国法律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在设定抵押时,应保障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或等于其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否则不能设定抵押权。
    二、办理车辆他项权证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房产他项权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三、企业抽逃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企业抽逃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具体包括:
    1、股东通过虚假诉讼形式,抽逃公司资产;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
    4、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其他表现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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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7:2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