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GDP = 总产出 - 中间投入。 总产出就是大家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市价,中间投入指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和使用的外购非固定资产物品和对外支付服务的市价之和。 GDP = 劳动者报酬 + 生产税净额 + 固定资产折旧 + 营业盈余。这个计算其实就是对上面提到的生产法中的价值增值进行拆分,看看生产出来的价值都分配给了哪些要素,也可看作收入分配。 其中劳动者报酬最主要的就是薪资 ,生产税净额 可以看作是政府在生产中拿到的收入,营业盈余可看作是生产单位(通常是企业)拿到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