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是往来款项清查
释义
    往来款项清查是根据账簿记录,通过对公司的各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对银行存款、往来款项的核对,确定各种财产、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实有数,并查明账存数与实物数是否相符。
    一、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主要分以下三个步骤:
    1、将本单位的往来账款核对清楚,确认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余额相等。
    2、向对方单位填发对账单。
    3、收到对方单位的回单联后,应据以编制“往来款项清查表”。
    二、对于往来款项中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处理:
    (1)应收账款的处理。
    对于在资产清查中,经查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账务处理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
    ①直接转销法,就是在认为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时,直接将应收账确认为费用。
    ②坏账准备法,就是平时按规定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借:管理费用贷:坏账准备),待发生坏账时,将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
    例:某企业财产清查中,查明应收C公司货款5000元,经催收收回的2500地,存入银行,余款因故无法收回,转作坏账损失。
    收回部分应收账款时,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2500
    贷:应收账款──C公司2500
    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列作坏账损失。其会计分录如下:
    ①直接转销法
    借:管理费用2500
    贷:应收账款──C公司2500
    ②坏账准备抵法
    借:坏账准备2500
    贷:应收账款──C公司2500
    (2)应付账款的处理。
    对于在财产清查中,经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在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支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9: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