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失踪多少年后可申请为失踪人? |
释义 |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一、自然人下落不明是什么意思 自然人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终离开住所或居住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无关,没有消息。自然人下落不明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确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始计算时间,自公民离开最后住所或住所之日起连续计算两年,中间不能中断。如有中断,应从最后一次离开或最后一次来信中计算。法律规定,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二、失踪后多久能找到?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宣告失踪: (一)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二)客体条件: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三)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三、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区别是什么 二者区别如下: 1.设立宗旨不同。宣告失踪只是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终止不确定的财产关系。宣告死亡,结束被宣告死亡人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 2.法律后果不同。宣告失踪,法院将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顺序性,而且财产代管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宣告死亡,将终止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财产依法继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其子女可被他人依法收养。 3.要求不同。宣告失踪要求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宣告死亡要求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