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起付线在0~2万元(含2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2~4万元(含4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0%;4~6万元(含6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80%。 二、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均不低于53%,具体的筹资标准、起付线、分段报销范围及比例等具体指标,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筹资水平和医疗费用增长水平逐年调整,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三、办理大病保险报销的参保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参合证(卡)原件; 3、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4、费用清单,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7、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