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标准
释义
    重大疾病的报销是患者们最为关心的问题。首先大病保险并不是按照病种进行报销的,而是按照一年之内个人看病的总费用进行报销的。如果费用超过了一定的额度,不管参保人发生什么疾病,都是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进行报销。
    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疗保险报销之后,剩余部分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如果超过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起付金额的,超出的部分都是可以进行报销的。如果超出部分再5万元以内的,可以由重大疾病报销50%,超过5万元的医疗费用,可以由重大疾病报销60%。同时,还实行了上不封顶的报销政策。新农合的报销同理,不过,新农合的起付金额是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的个人自付部分可以纳入到报销范围内。
    综上所述,重大疾病二次报销在正常的医保报销范围内按照比例进行报销之外,其剩余部分可以由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最少为50%。对于重大疾病二次报销,参保人无论发生什么疾病,都是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进行报销的。
    法律依据
    《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
    第四条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额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高额费用(以下简称起付金额,具体金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发布),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第五条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城乡居民发生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结算一次。
    第六条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市和区县医保中心负责经办。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由市卫生部门主管,各区县新农合管理部门负责经办;其中门头沟区、平谷区、密云县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由卫生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共保联办”,双方在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基础上确定具体协议条款,保障水平执行全市统一政策。
    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并创造条件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化、精细化优势,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9 22: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