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出院病历公司可以拿走。病历自己与单位暂时保存均可,存在伤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候,需要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但出院证应当提交单位,单位按出院证的入出院时间和医师建议继续休养时间,确定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病历丢失,只有片子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复印后提交。那么哪些情形能够认定为工伤呢?职工由于下列情形负伤、致残、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者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综上所述,工伤病历本单位与自己都可以暂时保管,但是如果是在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或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是需要病例证明的复印件以及出院小结的复印件的。所以员工需要给单位复印件存在或者进行工伤流程使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