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地址:建工路28A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10楼。 司法鉴定伤残标准从轻到重依次分为十个等级,伤残等级在一到四级就视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如果是五级至六级则视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果在七级至十级视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赔偿费用有误工费、生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了身份证、委托书、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本等。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如下: 1、《西安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一式 3份(现场领取、网站下载均可); 2、被鉴定人的《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原件以及2份复印件(看原件收复印件); 3、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1份复印件(看原件收复印件);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资料; 5、老工伤人员 无需携带序号2材料(即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但需携带《老工伤人员工伤确认意见书》及《西安市老工伤纳入确认表》(看原件收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主要职能为: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 2、负责受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因工、因病伤残以及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组织实施鉴定工作; 3、负责申报鉴定材料的审核、分类及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负责鉴定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 5、承担相关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