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学积分在哪里办 |
释义 | 积分入学由本人、配偶的产权房屋所在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窗口办理。 积分入学手续如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属的学校递交申请表和材料; 2、各学校收集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 3、各学校初审、并初步核算个申请人的分值后上送到镇教育局进行复核; 4、镇教育局根据申请人的得分进行排名,统一调配学位; 5、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镇教育局发放入学意见书; 6、申请人凭意见书到相应学区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综上所述,申请时要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申请受理后不再受理补交新的计分材料;因评分职能部门要求补充佐证材料的,申请人须到镇(街道)积分办提交。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或作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两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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