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 1、领取到社会保障卡需要在半年内办理激活(),否则原医疗保险卡将限制使用。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 2、在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时,只需正常办理门诊或住院挂号登记业务,即可直接启用社保功能。 3、在定点药店持新卡输入原医保卡密码直接启用新卡,社保卡启用后仍沿用原医保卡密码。(输错五次密码社保卡将会被锁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