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外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1、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国籍、主营业所或住所; 2、合同标的及其数量、质量; 3、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4、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 一、如何订书面合同? 1、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各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各个条款,进行协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向。2、起草合同文本,根据各方协商一致的内容起草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条款等。3、合同当事人签署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二、承揽合同要约定质量保证金吗 承揽合同不是必须要约定质量保证金,主要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合同的内容包括有: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三、合同书样本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书样本的内容主要有以下规定:依据我国《民法典》第470条的明确规定,合同一般需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合同的标的、质量和数量;合同的价款以及支付期限、方式、地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