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可以进行转让,债权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务转让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转让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务转让的从债务也一并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