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自己 辞职 后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保险金 ,是指 失业保险 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 工资 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的;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 失业保险 基金中领取 失业保险金 :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