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别人孩子户口一般情况是不可以转到其他无亲属关系户口上的,但是如果确实有必要更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然后就可以上户。 一、新生儿入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孩子上户口一般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户籍本带着以上手续和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没有办结婚证的生了小孩怎么处理 没有办结婚证的生了小孩处理方式如下: 1、没有登记结婚是可以给孩子上户口的,拿着出生证明到计生办开罚款单并交纳罚款,然后携带发票以及相关证件到公安局办理; 2、户口上的已婚可以到社区开个证明,然后去办理户籍的地方改即可; 3、没有结婚证生了孩子,需要两孩子抚养长大。 办结婚证流程如下: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三、孩子上户口父母必须在同一个户口吗 不一定。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