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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保险停保后还可以报吗
释义
    工伤保险中断过不可以报销,必须要公司补交工伤保险后,产生的新的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公司共同承担;补交之前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工伤费用报销条件如下:
    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2、必须持有省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证明。
    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
    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
    工伤报销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核准)表》一份,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5.工伤医疗费用包括门诊(需提供原始的门诊病历、电脑发票、药费电脑小清单)和住院、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费用(需提供出院记录、原始出院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
    6.鉴定费原始发票;
    7.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兼有民事赔偿的,应提供民事赔偿裁决书或调解书;
    8.因工死亡职工近亲属需要供养的,填写《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核准结算表》,并提供供养直系亲属户籍身份、婚姻状况、生活来源情况等证明(乡镇及街道以上相关部门);供养对象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应提供由乡镇政府或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救助机构出具的就业或服兵役情况证明;供养对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9.工亡人员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书和火化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工伤职工跨地区转诊转院治疗的,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11.医疗康复治疗的工伤职工,应提供具有评估意见的《职工(参保)工伤康复登记表》;
    职工长期居住异地的,提供《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和相关部门提供的异地长期居住证明;
    12.工伤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填写《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13.职工因伤(病)瘫痪或年龄满80周岁且行动不便、需要设立家庭病床的,提供《工伤职工家庭病床申请表》及相关病历资料;
    14.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治疗的,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和治疗医疗费用原始凭证,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等材料的原件。对旧伤复发结论有争议的,还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书;
    15.职工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须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相关原始资料一份,社会保险中断证明材料,同时需要单位和职工本人在《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核准)表——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上签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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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