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场地租赁合同的书写如下: (一)场地租赁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场地租赁地点; (三)场地租赁数量; (四)租赁时间; (五)租赁价款或者报酬; (六)租赁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租赁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