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因为现在发票每个月额度是二十五份到五十份,超过的是需要向税务局申请临时增量,超额购买发票,在网上办税大厅,但实际上提交资料,成功审批的越来越少,原因是税务局在控制发票的数量,把控乱开票情况,所以申请的理由也要非常充分,具体,才有可能审批,只是随便写上一个理由,是很难审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