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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书遗嘱一定要写执行人吗
释义
    法律分析:遗嘱不是必须要写执行人。要不要执行人由被继承人自行决定,遗嘱没有写明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没有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一、对于律师执行遗嘱可以吗
    可以由律师执行遗嘱的。
    遗嘱执行人可以指定律师,只要是立遗嘱人同意的就可以。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立继承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是法定继承人时,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也可以共同推选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继承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做遗嘱执行人,则由立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二、继承人擅自处分遗产能否有效
    继承人擅自处分遗产无效。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不能通知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被继承人居住的单位或者住所的居民委员会。否则会违反法律规定,甚至侵犯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除非只有一个继承人,否则他们可以处理遗产。
    三、继承人擅自处分遗产的行为是否有效
    1、继承人擅自处分遗产的行为一般是无效的。继承开始后,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及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不能擅自处分遗产,否则会侵害到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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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4: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