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处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没有取得药品的经营许可证就进行经营的话,那么会被责令关门并且要没收所有的药品还有违法所得。并且处违法生产药品金额的十五倍至三十倍之间的罚款,不足十万的按照十万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