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业农村局权力大不大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 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方案提出,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的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不再保留农业部。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农业工作放在重要地位,统一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社会支持农业,做好发展农业和为发展农业服务的各项工作。 国务院主管农业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有关的农业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有关的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有关的农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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