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为什么不提倡垃圾处理器?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是雨污水合流制地区和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未彻底消除前,含有湿垃圾粉碎物的雨污水会加剧河道污染。本市中心城区雨污混接现象仍较为普遍,如果将厨余垃圾粉碎排入下水道,这些粉碎后的垃圾很有可能从雨水排水口、合流污水排水口排入水体,加剧河道污染。 二是增加排水管道堵塞风险,甚至沉积产生的硫化氢气体会造成管道运行安全隐患。厨余垃圾粉碎后,形成3-5毫米的细小颗粒,大部分为不溶解物质,厨余垃圾颗粒很容易在管道内沉积。受我国饮食习惯影响,厨余垃圾中含有大量油脂,粉碎后油脂容易凝结黏附在管道内,导致排水管道堵塞风险增加。厨余垃圾有机质含量高,沉积物容易发生厌氧反应,产生的沼气和硫化氢会增加管道被腐蚀风险。 法律依据: 《城市生活管理垃圾办法》 第三条 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国家采取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对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