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授权委托书是指委托人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如果是公司或单位委托给个人的话,需要有委托人盖公司公章;如果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委托,需要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二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除了一般的委托书公证外,如果业主在国外所做的公证文书,还需要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如果业主在香港澳门所做的公证委托书,并需要盖有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转递香港澳门公证文书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