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条例》,更改姓名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法律手续,方可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更改姓名,可能会影响公民身份的认定和相关权利的行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八十一条:公民的姓名由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取定。取定后,应当保持不变。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条例》第九条:公民的姓名由本人、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取定。公民更改姓名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公民的姓名是公民的重要个人信息之一。未经法定程序更改姓名,可能会影响公民身份的认定和相关权利的行使。 总之,任何人想要更改姓名,都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法律手续,方可具有法律效力。这样才能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