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工伤要拿交通调解书吗 |
释义 | 需要的。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的构成工伤。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是需要申请人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所以是不能私了的,私了没有报案,交警部门不会开具责任判定书的。所以员工可以再次报案,报案之后由交警部门开具责任判定书即可。 交通事故要出调解书吗 交通事故应该由交通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然后双方才协商调解,协商成功的可以给调解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内容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内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5、赔偿方式和期限;6、调解终结日期。 交通事故调解书可以公证吗 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就事故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写一份书面的协议书,用来约束双方,只需要将协议书写的具体完善,将所有问题都以书面的形式约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必要公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交通事故调解书不服可起诉吗 可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调解后工伤怎么报销 工伤保险报销是不能调解,可以按规定支付。或者找社保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37条规定执行。此外,报销工伤是需要申请人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当事人可以由交警部门开具责任判定书。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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