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员工在患病住院期间是有 工资 的。职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出具相关的医院治疗证明,可向用人单位请 病假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 病假工资 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 丧假 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