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改名字流程 |
释义 | 浙江省改名字流程如下: 1、与另一方协商孩子改姓的事项,询问对方的意见; 2、对方同意改姓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则不得擅自变更。如果是成年人改名,直接去申请即可。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公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姓名,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变更: 1、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再婚的; 2、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3、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4、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5、长期实际使用同音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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