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包括遗产的物权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遗产的范围不包括: 1、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 2、被继承人的违法所得; 3、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 4、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属于遗产的范围的财产。 一、哪些情形下遗嘱不能办理继承权公证? 不能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的情形: 1、被继承人处分的是他人的财产,或是遗嘱处分的财产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 2、遗嘱在被继承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时所立,经审查遗嘱无效的; 3、继承同一遗产,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利的。 二、怎么证明自书遗嘱有效 证明自书遗嘱有效的方法是: 1、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死亡时合法遗留的个人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否则无权处分; 2、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具体包括遗产范围,遗产处置方式,继承人; 3、自写遗嘱要求被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自书遗嘱要求被继承人亲自书写,不能由他人代书、机打等形成; 5、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书写并签字,注明年、月、日。 三、继承过户中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没有特别约定的,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夫妻共同所以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分出属于他人的财产。再在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内继承。因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分出一半给一方,再进行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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