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将自己的手机抛弃拾得人有责任还回去吗 |
释义 | 精神病人将自己的手机抛弃,拾得人有责任还回去。因为精神病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其丢弃行为是无效的,他人拾得手机后仍应当返还给该精神病人。 一、拾得遗失物被法律责任严重吗 遗失物拾得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害弧愤旧莅搅缝些俯氓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能成为拾得人。拾得行为通常为无因管理行为,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二、无主物遗弃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 2、国内目前来说,不承认先占制度,无主物、遗失物、遗忘物不能属于拾得人(无主归公)。 3、拾得遗失物按照规定就需要交至公安部门进行处理,遗失物超过一定期限无人认领的,就属于国家所有。 如果确定拾得物是无主物且是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话,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也需要返还给物品的权利人,无法返还的,交至公安部门而后属于国家所有。 三、怎样确定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的效力 对间歇性精神病人民事行为的效力的认定应该从其行为时的状态来判断。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非发病期,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在发病期间实施的,应当认定无效;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认定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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