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合同销售额是指签署的合同价值,是所有合同加起来的只是构成销售收入的一部分,收入概念较广,包括合同收入,还有不签合同的收入,还有其它收入。就是合同上写明的数额,至于实际销售额的,如果有差别的话,就是销购双方存在暗箱操作的,利用这种方式来避税等。 一、侵权获利计算问题是什么? 1、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问题,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一般是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及应缴纳的税金。销售收入的计算只涉及侵权人的实际收入,即已销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库存商品。 2、以上两种计算方法虽然不同,但其基准都是侵权获得利润。然而在商业运行中,企业获得的利润可以分为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种。 主营业利润是指销售获得的所有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部分;利润总额是指税前收入,所得税应当退库作为销售赔偿额的一部分,其他支出应予扣除,产品销售税则不退税;净利润是指利润不仅应当扣除成本,还应当扣除其他支出,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纯利润作为赔偿额。在侵权获得利润的赔偿问题上,选择主营业利润作为侵权赔偿的金额是较为合理的,既无需交纳非因自己经营产生的所得税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还有利于阻吓侵权行为。 3、但是,对于商标侵权中有的商标侵权的对象只是商标权人产品中的一项或几项产品,而非所有产品的情况,就应当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 二、收房时要交哪些费用 大家在买房子的时候要能只是交一部分房款,而剩下的部分要在收房时交。交房前购房者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将房屋尾款结清。在补尾款的时候还有可以补面积差额款,面积差在3%以下的不用补交面积差额款,超过3%则多退少补。 精装房的装修若有变更,那么需要根据装修变更协议缴纳费用。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 1、契税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买了房子就一定要交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按房款的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大于90平方米以上的,按房款的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房款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大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房款2%的税率征收契税。 2、住房维修基金 住房维修基金是房子在住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提取出来做为维修款。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应与售房单位签订房屋相关的维修基金缴纳的协议,一般住房维修基金缴纳比例为2%~3%。 售房单位所收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不属于住宅销售收入。还有房屋产权登记费、证照印花税、工本费等,这些数额比较小,在这里就不详细赘述。 3、物业费及其他费用 对于一些小区为业主服务之类的费用,是由物业公司统一的收取的。物业要收的费用有很多,具体来说有物业管理费、停车管理费、装修管理费、垃圾消纳费、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和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等,这些是一定要收的。 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周转金或服务费,例如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等等,朋友们可视自己情况来决定开不开,物业并不能强制要求您一定要开。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物业费需要在交房后才交,其他时间内物业无权收取。 三、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1)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 (2)实际中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1)生产、经营,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核准登记,以个体工商户名从事工商经营; (2)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以农村承包经营的名义从事商品经营;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经营; (3)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等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对于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一方或双方共同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无争议。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人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共同财产制关注更多的是家庭,是夫妻共同组成的生活共同体,而不是个人,在这一制度下,夫妻一方经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财产,同个人的工资收入、知识产权收益一样,都是满足婚姻共同体存在的必要财产,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项规定属于概括性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共同财产的种类在不断地增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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