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拒赔冠心病,我有没有相应的投诉渠道?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拒赔款是否存在投诉渠道,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2.《保险法》第七章第四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处理或者申请仲裁。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患者的知情权、自主权、公开公正、申诉投诉权利。 结论:如果被拒赔冠心病的理由不合理或存在违法行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处理或者申请仲裁。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当保障患者的投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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