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小规模简易征收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法律依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未超过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帐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第五条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征收率以上公式中,征收率为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