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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以前的正当防卫和现在有不同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是:对合法行为进行的防卫;对正当防卫行为实行的反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实行的防卫;对意外事件实行的防卫;对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不宜进行的防卫;对和不作为犯罪进行的防卫。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 抢劫 、强奸、 绑架 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 防卫过当 ,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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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