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丢失需要报警备案吗? |
释义 | 不需要。 身份证遗失不需要报警报备,一旦发现身份证遗失一定要立马补办,由于总是出现身份证遗失以后被其他人捡到做违法的事情,建议去当地报纸上刊登遗失信息,并留存报纸,万一遇上身份证遗失引来的麻烦可以凭报纸证明自己的情况。身份证掉了不需要登报挂失,但要补办身份证。身份证丢失,一般是先到当事人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挂失,或者去现在居住地的派出所挂进行。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挂失完毕之后,最好及时办理新身份证,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身份证丢了需要挂失,应该立即到公安机关挂失,一般是先到管辖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挂失,也就是常住地的派出所挂失。然后可以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挂失。如果申请补办的,可以不挂失。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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