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实有人口登记都不配合 |
释义 | 因为登记过程比较麻烦,而且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 进行实有人口登记,也是个人在居住地,就近办理公共卫生服务,居住证,补办、换发身份证,办理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的首要条件和要求。实有人口登记是以房屋的实际居住人为准,不论房屋的产权所属。并且人员实行“来登去销”原则,根据居民的实际入住或搬离情况的变动而登记,迁移或注销。 因此,不管是法规要求,还是个人权益保护,办理实有人口登记都十分重要,请大家务必知晓和配合! 1、普查对象配合难。入户登记涉及个人隐私的如身份证、电话等问题,有的普查对象由于各种私人原因不配合登记,普查员多方解释、劝说仍然不予理睬,或者提出各种要求,例如为其家庭成员落户或超生上户口等问题,达不到要求就不配合登记。 2、古稀老人询问难。在入户登记过程中,部分居民家中仅老人在家。有的老人年事已高,听力、理解力和记忆力均有所下降,面对普查员的询问常常是“答非所问”,对于有些指标记忆不清。 3、外地人口进门难。外来务工人员群租现象较为普遍,部分外来人口对普查目的意义不了解,作息时间黑白颠倒,因此普查员入户时不开门或者辱骂普查员事件时有发生。个别人员思想有顾虑不愿意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外地方言不易理解,都给登记带来了一定难度。 4、流动人口查找难。流动人口居住地分散以及人员的不稳定性为查找普查对象带来难度。另外部分流动人口和从事娱乐服务等行业的人员不愿如实申报而躲避普查登记。 5、特殊人口沟通难。登记过程中有个别特殊群体,如聋哑人等,普查人员与其沟通存在一定难度。 6、避免漏登难。普查表需要登记的项目多,部分普查员对部分需要登记的项目容易漏登,例如按照户口本登记容易漏登流动人口、出生、死亡人口,照抄身份证导致漏登地址,人户分离时漏登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有出生人口时漏登户信息中出生人口等。 7、登记质量把握难。部分普查员年龄大,PAD操作不熟练。在入户登记中,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业务水平不够,对指标理解不到位,导致普查登记质量不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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