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经证不核销有影响,可能会被罚款。外经证一般是在完税后核销,票据使用单位使用完票据后,票据监管机关对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查验,在票据的保管期限满了之后,再由监管机构核准销毁。在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应该持查验后的外管证和项目续开的外管证,回到主管机构办理核销的手续,需要到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督促核销外经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