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应由租赁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并且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一、地下车位没产权,最多使用多少年? 地下车位没产权,最多使用二十年。没产权的地下车位,属于租赁,对于租赁的年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一次性约定不能超过二十年。根据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需要出现了约定或者法定的合同解除事由,解除权人才能刑事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