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口头遗嘱和自书遗嘱具有以下区别: 1、口头遗嘱需要在紧急情况下订立,自书遗嘱不需要; 2、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自书遗嘱不需要; 3、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消除后,需要及时订立书面或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不用重新订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