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北京居住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将《居住证申领表》和办理材料提交给窗口受理人员。 (二)窗口受理人员审核材料。 (三)窗口受理人员核对人员信息和翻拍材料。 (四)拍照。 (五)窗口受理人员打印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并发放给办理人。 (六)相关委办局复审材料(非现场复审)。 (七)制证中心制作居住证(非现场制作)。 (八)办理人领取居住证。 二、居住证怎么办理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居住证积分怎么申请 居住证积分的申请可以登录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注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审核通过填写积分申请表,核定完成后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领取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