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护照的部门叫什么部门 |
释义 | 办理护照的部门叫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 为此,居民出国旅游,需要申请办理护照。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申请办理护照的程序: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 、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12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并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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