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林业植物检疫条例
释义
    

法律主观:
    


    林业植物包含的种类是非常多的,有的还可用于出口,为了这些可以出口的植物能够安全的被运输,必须要对他们进行检疫的,检疫合格的林业植物获取相应的证件后,才能进行交易,在 中卫市 办理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条件是什么? 网 小编带大家了解下。 一、中卫市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条件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予以修改)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第七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 (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第八条: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二条林业部主管全国森林植物检疫(以下简称森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森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森检机构,由其负责执行本地区的森检任务。国有林业局所属的森检机构负责执行本单位的森检任务,但是须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认。 第十四条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以及调运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经过检疫,取得《植物检疫证书》。 《植物检疫证书》 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 森检机构按规定格式统一印制。《植物检疫证书》按一车(即同一运输工具)一证核发。 二、中卫市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办理地点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536室(中卫市 沙坡头区 怀远南街252号),6路公交车经停,可在黄河花园站上/下车。 三、中卫市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08:30到12:00;下午14:30到18:00;冬季上午08:3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周六、周日及 法定节假日 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在中卫市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在运出发生疫情的行政区域之前,必须要经过有关部门进行检疫的,办理证书的地点在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南街252号中卫市农业农村局536室,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21: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