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哪些人参加 1、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建设方、监理方、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的代表组成的验收小组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验收小组由建设方代表主持并在当地质量监督站监督下完成验收,作出单位工程验收结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 1、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要求; 3、工程资料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6、各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全部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