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的民政局国庆节上班吗? |
释义 | 不会上班的!民政局2020年“十一”国庆节和中秋节合起来放假,放假时间安排:10月1日至10月8日共放假8天,但9月27日的星期日和10月10日(周六)照常上班、不再休息。 一、我国的法定节假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即法定节假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15-34岁的人为青年)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