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收入所得税税率 |
释义 | 1、缴纳社保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低于5000元,无需缴纳个税 2、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0-3000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3、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3000元-120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 4、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12000元-25000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 5、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25000元-35000元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2660 6、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35000元-55000元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4410 7、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55000元-80000元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7160 8、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大于80000元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5160 一、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定义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8年10月,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二、个人收入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施行,2018年10月1日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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