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个人独资企业法 》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法律要求必须具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但是个体户不用。个人独资企业被视作企业,不需缴纳管理费。个体工商户还要缴纳管理费。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 债务承担 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法律客观: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