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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当得利善意取得返还原则
释义
    

法律主观:
    


    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取得他人的财物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使他人受损的事实。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 1、须有一方受有利益; 2、须他方受有损失; 3、须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须无合法根据。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的人身依法应 承担民事责任 的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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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4:21:16